快乐的日子总是极快结束,苏怀瑾已经不得不离开心心念念的京市。
离开他心心念念的人。
很多人远距离谈恋爱,都会因为长时间的不见面慢慢消磨掉原本热烈的爱意。
更何况他跟宋卿诩之间连朋友关系,都是十分牵强的。
宋卿诩陪着他去了京市最大的博物馆,其实宋卿诩自己也没有机会来过,所以两人在里面闲游得很惬意。
宋卿诩很满意苏怀瑾对他这几天的帮助,所以自掏腰包给苏怀瑾买了一些称斤卖的京市糕点。
苏怀瑾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包装的简陋上,而是不停地打定主意,无论用什么借口,以后要跟宋卿诩继续常联系的。
宋卿诩假意帮他收拾行李,忙着忙着,就变成了苏怀瑾自己往行李包中塞东西。
苏怀瑾有很强的归类收纳意识,东西不多一会儿就整整齐齐码进了背包里。
宋卿诩则坐在一旁,闲来无事,终于将目光放在那个没有拆封的礼物上面。
假如不当着送礼人的面拆开,似乎显得很没有格局吧?
宋卿诩便开始拆礼物,直到一个精致的蓝丝绒盒子呈现在双手中。
宋卿诩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,但是10岁那年,依照南城的习俗,男孩子的10岁生辰是很重要的大日子。
当时母亲攒了小半个月的工钱,邀请班里的小朋友一起给他庆生。
小学生们最爱送的便是钢笔了。
宋卿诩最厌烦钢笔这种需要反复使用、还得时不时灌墨水保养的文具,那次生日收了整整一盒子各式各样的钢笔,后来大半都被他送给了家境不好的同学,自己只留了一支母亲买的基础款,用到笔尖磨平也没生出多少喜欢来。
他指尖蹭过蓝丝绒顺滑的表面,心里已经猜到盒子里装的是什么,果不其然打开盒盖,一支亮金色的派克钢笔安安静静躺在黑色内衬上,笔身刻着细碎的缠枝纹,做工比当年收到的所有钢笔都要精致太多。
起码要上千块。
宋卿诩突然好喜欢钢笔,主要是他自己也打算等功成名就之后,就买一支像纪行溟那种镶钻式的限量版派克笔。
努力隐藏眉眼间的喜色,宋卿诩将蓝丝绒盒子平静递给苏怀瑾道,“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,买这种奢贵的东西,你爸爸妈妈知道不会伤心吗?”
恰好苏怀瑾为了收拾行李,正蹲在行李箱前,见自己用心挑选的礼物,居然不被接受。
人连站都未站,直接半蹲着仰视宋卿诩,宛若骑士单膝抵着地面,微微仰着下颌,眼尾带着点被浅显易懂的慌促,又藏着几分不自知的执拗:“这钱是我课余接项目攒的,没动家里给的生活费,我爸妈从来不管我怎么安排自己赚的钱。”
苏怀瑾家庭条件其实不错,反正比宋卿诩家庭条件优渥。
苏怀瑾的暗自伸出右手,微微地扯住宋卿诩的裤腿一角,耳尖悄悄泛红,声音压得低低的,姿态也放得不高,“你要是不收,我也没地方退,总不能扔了吧?”
啊?
宋卿诩的态度明显软和了些,他又恰好看到自己给对方买的几十块钱手串从袖口露出,心口忽然泛起一点软乎乎的发涨。
嘴上却还是绷着,忍不住轻啧一声:“你这样做,我觉得我像个坏人。”
“怎么会呢?”苏怀瑾急忙找借口给他开脱,“卿诩,你还记得高考分数下来那一天,你在人工湖旁对我讲过什么吗?”